法律 與 愚民

很多人認為
法律是正確與否是唯一依歸
他們心目中有一種
"這不是違法, 所以是可以接受" 的想法
此種想法, 是何等的幼稚...
法律是不完整的,
依據這麼一個指標就希望解決所有問題, 明顯的是智慧不足, 又或是逃避責任
說法律是不完整, 基於以下理由
其一
法律必然的不完整, 其來由是法律的用途和設立,
法律只能依據可觀察的客觀事實作懲處,
任何不能依客觀事實作判段的事都不會列在法律中
其二
立法時效, 世界每天都在變, 而且越變越快,
法律的步伐是永遠追不上社會轉變的
(如, 網上侵權作品)
其三
政權左右, 立法程序很多時受其政權影響,
(如 美國內戰前的奴隸法案)
如果人民盲目遵從,
就忘記了監察政府的責任
公民抗命, 大概大家都忘了吧
比法律更嚴緊的, 是道德 (當然道德亦可能有偏差)
道德的轉變速度比較快, 追得上社會改變
普遍性高 但有偏差 而且不成文
每個社群間也許會有很大的分別
但共通的觀點還是有的
例如 殺人是錯的
等等
今時今日大家大都會同意 (少數食人族除外)
後記:
在看到復旦大學碩仕研究生的虐貓事件
http://news.0898.net/2005/12/09/205433.html
“我虐待貓是錯誤的,我已經承認了。但要知道中國并沒有相關的法律,我沒有違法。”
對於這麼一個喪心病狂的人,
竟然有人支持
可見 "這不是違法, 所以是可以接受" 的人,
還是為數不少
這還真令人痛心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 Home